多部門聯合規范節日旅游市場價格行為
價格違法最高可罰500萬元
泉州網4月26日訊 (記者林書修 通訊員顏玉璇)“五一”假期將至,為切實維護旅游消費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多部門聯合行動規范節日旅游市場價格行為,共同維護良好城市形象。
4月24日,泉州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節日旅游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呼吁我市各相關經營者要增強守法自覺,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嚴格落實依法明碼標價,自覺維護價格公平,不得串通漲價,哄抬市場價格。此外,近期我市發改、交通、商務、文旅、公安、市場監管等多部門已經組成聯合檢查小組前往各縣(市、區),針對餐飲住宿定價、交通安全、旅游設施配套、食品衛生等方面進行明察暗訪,嚴查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下一步,我市還將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持續關注旅游市場價格形勢和投訴舉報情況,及時回應市民和游客關切,營造良好旅游消費環境。
據了解,對擾亂節日旅游市場價格秩序的,一經發現,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置。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實施哄抬價格等行為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如若發生價格消費糾紛或發現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市民和游客朋友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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