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4月26日訊 (記者陳小芬 通訊員柯馨)記者從泉州公交集團獲悉,根據泉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等7部門印發的《關于實行全市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免費乘坐轄區內公交車和免門票游覽景區園區的通知》(泉退役軍人局〔2023〕21號)要求,即日起,泉州籍退役軍人和“三屬”人員將免費乘坐中心市區常規公交線路,屆時需同時出示本人身份證和相應的優待證(退役軍人證、“三屬”人員證件)等兩類證件。
免費范圍:中心市區常規公交線路。持證者可免費乘坐泉州中心市區的64條常規公交線路(不含跨區域公交線路、定制公交、泉州古城旅游觀光電瓶車等非常規公共交通)。具體線路如下:1、2、3、7、8、10、11、11復、14、15、17、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3、34、39、40、41、42、44、45、49、55、60、61、601、604、K1、K2、K301、K307、K308、K6、K7、K8、101、201、202、203、301、302、303、305、306、307、501、502、X1、X2、X3、X6、老年大學專線、微1路、微2路。
持證者乘坐公交車時應主動出示身份證和優待證,配合駕駛員現場查驗證件;證件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若證件不齊或不符合優待條件,乘車人需按規定票價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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